計算方式說明如下:
以當日(含)往前推算至第30日內,未扣除手續費之金流訂單金額計算。
舉例說明:2025/4/1~2025/4/30期間,信用卡訂單已使用500元額度、ATM櫃員機訂單已使用250元額度,信用卡 500元+ATM櫃員機 250元=30日收款額度 750元。
各付款方式納入收款額度條件如下:
●信用卡:包含所有信用卡已授權、定期定額及退刷交易。
●非信用卡:ATM櫃員機、超商代碼建立成功訂單;AFTEE包含取消交易的訂單。